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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《天下財經》報道,每年兩會,民生關切始終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門話題。今年兩會上,從便捷養老到順利出行,代表委員積極建言獻策。 截至2023年底,中國60歲及以上的老人達到了2.97億,占總人口的21.1%,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2.17億,占總人口的15.4%,其中,大多數老年人會選擇居家養老。 全國人大代表宋兆普表示,建議能由政府主導,讓老年人在“家門口”就能夠享受到便捷的養老服務。 宋兆普說,老人無需離開親友和朋友不會產生孤獨感,經濟上比較實惠,方便子女照顧,能緩解老人的精神壓力,這種養老希望由政府主導,規范職業行為,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,讓我國的養老更有中國特色,讓更多人滿意。 全國政協委員花亞偉則建議,要進一步推動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在養老服務領域的應用,提高養老服務的效率和質量。 花亞偉表示,一是加強智慧養老建設,讓互聯網賦能養老服務。二是加快構建“物聯網+服務”的模式,讓助餐、助浴、助醫、助潔等服務變得及時可及。 休閑旅游、商務出行、探親就醫……在多種需求驅動下,近年來汽車租賃業市場規模不斷提升,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汽車租賃賽道。數據顯示,目前我國實際經營的汽車租賃企業達80多萬家,從事租賃經營的車輛320余萬輛。 但是,由于汽車租賃定性定位不明晰,各地執法標準不一,導致部分企業遭遇發展困境。全國人大代表、重慶市出租汽車公司駕駛員殷其龍認為,租賃車輛與出租車的使用強度不同,租賃車輛年均行駛3萬公里以下,出租車輛年均行駛10萬公里以上;二是使用方式不同,出租車輛配備駕駛員從事載客營運,租賃車輛由承租人自駕出行,不載客營運;三是使用目的不同,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車輛通過載客營運直接獲取利潤,承租人租賃車輛的使用目的是自駕自用,自駕過程本身不獲取利潤。 殷其龍表示:“我開車近20年,見證了我國汽車行業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。從行業使用和發展來看,租賃車輛不應定性為營運車,應該是定義為租賃新業態用車。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使用強度、使用方式、安全責任和使用目的存在明顯差別。定義為租賃新業態用車可能更加切合實際,也有利于推動汽車租賃行業高質量發展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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